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
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鄂招委[2012]7号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理工、文史类
1.第一批本科:理工551分,文史561分;
2.第二批本科:理工494分,文史515分;
3.第三批本科:理工400分,文史448分;
4.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理工320分,文史382分;
5.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理工235分,文史235分。
二、艺术类
1.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文化335分;
2.艺术本科(三):文化280分;
3.艺术高职高专:文化200分。
三、体育类
1.本科:文化363分,专业素质测试350分;
2.高职高专:文化200分,专业素质测试300分。
四、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
1.本科:477分;
2.高职高专(一):414分;
3.高职高专(二):200分;
4.艺术高职高专:200分。
五、招收参加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
1.本科:技能考试D等以上,机械类文化166分,电子类文化170分,计算机类文化173分;
2.高职高专:技能考试D等以上,文化50分。
六、高水平运动员
本科:理工494分、文史515分(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理
工321分、文史335分)。
七、艺术特长生
本科文化成绩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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