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招9579人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 2012-05-03 大 中 小
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发布《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决定组织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部分乡镇机关)工作。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同步转发公告,5月5日至10日同步接受网络报名,5月27日全省统一进行笔试。
这次县级以上机关共招考9579名公务员,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个别特殊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毕业以上人员。从2012年开始,除特殊职位除外,省级机关全部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考,这是落实中央关于强化重视基层导向和全面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报考一线职位,到基层机关工作并在基层培养锻炼、成长,努力发挥基层机关的蓄水池作用的新举措。为方便考生报考,全部招考职位均进行了简要明了的职位描述,并按职位描述和专业目录对应设置报考专业及代码,统一实施网络报名和网络缴费确认。
考生报名须知
公务员主管部门提醒,考生不要等到报名截止前两天才报名。一是因为招录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限一般为两天,如果考生报名时间太迟,且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就很可能没时间选择其他职位。二是根据以往报考的情况,最后两天报名人数会呈现“井喷”,极易造成网络拥堵,给考生报名带来诸多不便。公务员主管部门还要求广大考生首先是诚信报名。要严格按照招录职位的资格和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考试资格,不为“试考”虚假报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其次是诚信考试。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带违禁物品,不做违禁行为,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坚决抵制任何参与“集团”作弊、“高科技”作弊等丑恶违法行为。(记者/周志坤通讯员/粤仁宣)
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2012年全省县级以上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部分乡镇机关,下同)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人员。2012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除以下三类职位外,报考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1年5月5日以后出生)。
1.公安特警职位:18至25周岁(198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2.广州和地级市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18至30周岁(1981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3.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职位:18至30周岁(1981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6年5月5日至199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公安特警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一线护理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5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参加我省近两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背承诺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主要招录法律业务职位和司法警察职位。报考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均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中,非珠三角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的法律业务职位,不设专业限制;部分法律业务职位设置职位组,报名人员需按职位组报考,实行组内竞争、择优录用,待录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
本次考试的具体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可到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及相关市的网站上查询。
(二)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省法院、省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招考职位,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各市职位(含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职位),在各市网站报名(具体网址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查询)。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5日9∶00至5月10日16∶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相应报名网站,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在提交申请后报名截止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缴费确认的方式进行,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8∶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2版)》(具体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查询)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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