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自考本科专业有:护理学、消防工程、新闻学、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交通运输、旅游管理、土木工程等。自考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是遵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人才培养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精神,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需求而设置的。其目的是为培养和造就从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能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自考科目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保障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劳动就业概论、劳动经济学、工资管理和宪法学。